電纜電力電纜的原理是一種用以傳輸電(磁)能,信息和實現電磁能轉換的線材產品。廣義的電線電纜亦簡稱為電纜,狹義的電纜是指絕緣電纜,它可定義為:由下列部分組成的集合體;一根或多根絕緣線芯,以及它們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層,總保護層及外護層,電纜亦可有附加的沒有絕緣的導體。電力電纜是用于傳輸和分配電能的電纜,電力電纜常用于城市地下電網、發電站引出線路、工礦企業內部供電及過江海水下輸電線。在電力線路中,電纜所占比重正逐漸增加。電力電纜是在電力系統的主干線路中用以傳輸和分配大功率電能的電纜產品,包括1-500KV以及以上各種電壓等級,各種絕緣的電力電纜。電纜通常是由幾根或幾組導線[每組至少兩根]絞合而成的類似繩索的電纜,每組導線之間相互絕緣,并常圍繞著一根中心扭成,整個外面包有高度絕緣的覆蓋層。多架設在空中或裝在地下、水底,用于電訊或電力輸送。
1832年,沙俄退伍軍官許林格將電報線路埋在地下,六根導線之間彼此用橡膠絕緣后同放在玻璃管內,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條地下電纜。
由一根或多根相互絕緣的導電線心置于密封護套中構成的絕緣導線。其外可加保護覆蓋層,用于傳輸、分配電能或傳送電信號。它與普通電線的差別主要是電纜尺寸較大,結構較復雜。電纜主要由以下4部分群組成。導電線心:用高電導率材料(銅或鋁)制成。根據敷設使用條件對電纜柔軟程度的要求,每根線心可能由單根導線或多根導線絞合而成。絕緣層:用作電纜的絕緣材料應當具有高的絕緣電阻。